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有关工作部署,市公安监管机构对律师办理会见工作安排作出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从2021年7月21日起,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恢复办理律师现场会见。市拘留戒毒所目前只安排视频会见。
二、律师办理会见前须通过“粤省事”平台进行预约,经预约到监所办理会见的律师,需提供健康码、行程卡及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律师到监所办理会见,无需着防护服,但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律师到监所办理会见,仍需提供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开具的无涉疫轨迹证明(证明不属于实行封闭管理区域和封控管理区域的人员),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各监所的咨询联系电话:市看守所,23021074;市第二看守所,88983136;市拘留戒毒所服务厅,23087911。
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会秘书处沟通反映。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