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有效推进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和律师行业复工复产复业工作,充分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经各方努力、协调,市第二看守所进一步优化律师办理会见工作安排,增加律师办理会见名额。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逐步增加网上预约号。从2020年4月25日起,网上预约号每天从现在的35个增加到50个,网上预约登记成功后,可凭预约成功的截图,按预约日期前往看守所办理会见,无需等待电话通知(非居住在东莞的律师除外)。
新增预约处理完毕后,市第二看守所将通过理顺工作流程、缩短提押时间等方式,根据实际继续增加会见名额。
二、办理会见其他手续不变。律师办理会见时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一)会见文书(三证)原件;
(二)防疫期间律师会见申请人健康承诺书;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康证明以及“粤省事”平台提供的粤康码信息打印件;
(四)经移动通信运营商核查的律师活动轨迹证明(打印并签名确认)。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理解支持。为充分保障其他律师的会见权利,建议律师自觉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预约成功的律师不得无故取消预约,如有特殊情况请至少提前2天取消,并电话告知看守所;如因有律师取消预约号而临时抢到号的,不能直接按预约时间过来,请先与看守所电话联系,确定会见时间。(市第二看守所联系电话:88983116)
(二)原则上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建议每周只预约会见一次;
(三)预约成功的律师需在预约时间前30分钟到达看守所,进行体温测量和消毒措施等准备工作;
(四)原则上不允许预约会见的案件与实际会见的案件不一致;
(五)为保证会见效果,建议律师自备通用带耳麦型有线耳机进行视频会见。
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会秘书处沟通反映。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