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更好地运用民法典维护女性合法权益,我会联合东莞市女企业家协会拟于12月16日下午举办一场以“如何做一名《民法典》时代下的新女性”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宣讲活动主题
如何做一名《民法典》时代下的新女性
二、活动时间
签到时间: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00-2:25;
活动时间: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30-5:00。
三、活动地点
东莞市东城国际酒店三楼仁华厅(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东路9号)。
四、活动形式
小剧场-情景剧结合律师普法宣讲
五、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东莞市女企业家协会
六、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欢迎我市广大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积极报名,本次宣讲参加人数限150人,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名单,未报名的请勿到现场。
(二)请各单位通知本所律师于12月15日前在我会官方网站(http://www.dgla.org.cn/)报名,登录首页“用户登录”(用户名为律师执业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数字),可通过会员报名通道“点击进入报名”参加活动;也可通过进入“会员系统”点击“活动报名”参加活动。
(三)非会员报名参加活动,请在通知下方的非会员报名通道,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参加培训。
(四)本次活动计现场课时4学分。活动开始前,请律师到签到处刷会员卡以确认课时。未办会员卡的律师,请携带律师执业证或身份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活动开始后(2:30)不刷卡、不签名、不确认课时。
(五)参会人员进入酒店前请自觉佩戴好口罩,配合酒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于签到时向我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现场活动。
(六)参会人员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照片直播。
秘书处联系人:李运凤,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邮箱:hy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2月9日
报名人数限制:150人(还剩13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