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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简讯
东莞律师简讯第七十五期
日期:2015-02-06 阅读:4,1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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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七十五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
〇
一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内容概要
●
我会党委召开学习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
●
会长办公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换届工作
●
集体土地改革高峰论坛在东莞举办
●
第三期青年律师培训班顺利举办
●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赴韶关磋商支援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
我会党委组织党员参观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部史展
●
我会组织律师参加“粤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研讨会
●
我会组织律师参加“劳动争议疑难问题座谈会”
●
盐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到我会调研
●
深圳市律师协会莅莞交流学习
【信息集览】三十三则
我会党委召开学习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
12
月2日,我会党委在协会理事室召开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陈玉伦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陈锡康,党委委员邓家诚、叶乃锋、骆世明、蔡国民和部分理事崔芸庆、马立云、麦金惠、张旭东、邹育兵、吴仲明、陈德光等共14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锡康副书记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与律师行业密切相关的条款。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行业的重大政治任务。会议讨论研究在依法治市工作中,我们律师行业如何发挥作用,并对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方面建言献策。与会人员交流学习
心得,并紧紧围绕律师行业如何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从律师社
会责任承担、律师权益保障、律师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方面建言献策,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
议。
会长办公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换届工作
12
月16日,我会先后召开五届十九次会长办公会议、五届十七次理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律师协会章程(草案)》、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及产生办法;讨论并同意成立合唱团、舞蹈队、曲艺社、文学社;通报我会组织律师志愿到韶关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研究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等事项。
集体土地改革高峰论坛在东莞举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律师之间的交流,提高和强化律师的业务水平,12月13日,由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农村集体土地改革高峰论坛”在东莞市会议大厦举行。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我市执业律师共500多人参加论坛。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锡康、副总监
事长汪腾锋,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秘书长陈玉伦等出席了论坛。
本次论坛由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才主持,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仲伟珩、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副院长史京文、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陈健勋、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尹成刚、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章勋和东莞理工学院博士毛安翼等6位嘉宾。论坛主题为“关于农地、宅基地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改革的有关法律问题”。上午借鉴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形式,由史京文、陈健勋、尹成刚、章勋、毛安翼5位嘉宾围绕主题进行深入讨论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并作经验分享,一致认同农村集体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下午由仲伟珩法官以“民事审判中热点、难点问题”为题作专题报告。仲法官的报告好评如潮,受到与
会律师的高度赞扬。此次论坛为与会律师搭建一个深入研究“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服务问题”的平台,有利于与会律师拓宽视野和互相学习交流,提高办理农村土地流转业务水平。
论坛开讲前,骆世明执行会长致辞,代表市律师协会对莅临的嘉宾和参加论坛的律师同行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市国土部门对论坛的大力支持以及参与论坛筹备工作的所有人员。他表示集体土地的有效利用造就了东莞今日的繁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制
度问题亟待探讨。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法律界的一份力量。预祝论坛圆满成功,取得理论与实务双丰收。
陈锡康副会长作了发言,他在讲话中指出,十八大三中全会以来,有关集体土地改革的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也给相应法律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本次论坛是省与地级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活动,一是贴近会员,切合业务拓展需求,二是回归专业,创新法律服务产品。日后将加大省与地级市律师协会举办专业研讨活动力度,进一步提升律师的专业素养。
第三期青年律师培训班顺利举办
12
月6-7日,我会第三期青年律师培训班顺利举办,我市180名青年律师在东莞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题培训。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出席并致辞,市律师协会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朱继良主持了开班典礼。
开班典礼上,骆世明执行会长致辞,他首先分享自己的执业感悟,并就青年律师在责任担当与学习成长等方面提出要求:一是要把握时代的脉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对律师行业来说是个大好机遇,全体青年律师要与时代节拍相吻合,抓住机遇。二是学习决定未来。要养成学习的习惯,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三是要以“定位、专注、极致、分享”
做好职业规划,学会分享,收获更多。勉励青年律师努力成为党和政府信赖、人民群众可以托付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成为构建法
治东莞的重要力量。
本期培训班邀请了广州市
律师
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君合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平律师讲授“青年律师的营销之道及非诉业务拓展”;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佛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曹建宇律师讲授“法律顾问的开拓及维护”;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林泰松律师讲解“民事诉讼要领”;东莞市律师协会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向振宏律师讲授“新三板律师实务”。四位授课老师结合各自工作心得和执业经历作了精彩演讲,在广大青年律师中引起强烈共鸣。他们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广,运用大量的实务案例,解读深入浅出,办案技巧可操作性强,使我市青年律师真正开阔眼界,拓展思维。全体学员认真听讲,仔细研读,踊跃与各位老师互动交流,气氛热烈。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赴韶关磋商支援韶关市村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律师到粤东西北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司办〔2014〕
268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我市律师对口支援韶
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11
月26日,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一行5人赴韶关市司法局进一步沟通协调、磋商派律师对口支援韶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事宜。经两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初步拟定,将南雄市、翁源县、新丰县和乐昌市共563个村(社区)交由东莞市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确定了具体的人员安排原则和方案。
在此之前,我会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引导本市律师到对口支援的韶关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动员东莞律师尤其是原籍在韶关市的律师回家乡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促进家乡法治建设作贡献。截止至11月20日,我市共有150多名律师报名参加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我会党委组织党员参观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部史展
11
月25日下午,市律师协会党委组织党员参观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部史展览。活动由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陈玉伦带队,50多名党员分两批参观了展览。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部史展厅于2013年底建成,以
“
光荣印记
·
薪火相传
”
为主题,秉承
“
公道、创新、亲切、自律
”
的价值追求,利用实物、图片、视频和档案文献等,生动再现东
莞党的组织部门88年来的发展脉络和峥嵘岁月。通过参观活动,不
仅使广大党员了解到东莞组织工作的发展道路和光荣历史,更是为
在场的每位党员坚持爱岗敬业、清廉为民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我会组织律师参加“粤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研讨会”
11
月13日至14日,由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主办,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粤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研讨会暨粤港澳律师合作发展研讨会”在深圳举行。应主办方邀请,我会由副会长叶乃锋率队,组织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彭志,莞港澳合作法律事务委员会秘书长陈剑、委员王一飞、黄明等5人赴深圳参加了论坛。
研讨会上,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珠海市律师协会会长胡利平,广东律师代表王千华、舒卫东、郭锦凯,香港律师代表林新强、顾张文菊、麦家荣,澳门律师代表李焕江、梁永本律师围绕“合伙联营”、“三地律师事务所如何应对律师行业国际化挑战”和“如何搭建三地律师业务协助平台”等议题作了主题发言。在互动交流环节,三地律师代表就合伙联营中存在的税收、保险、收费等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锡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在粤港澳三地政府和律师界的共同努力下,三地法律服务业合作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
推进和完善合伙联营政策,让更多的同业受利受惠,共同提升内地
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国际竞争力,促进粤港澳三地律师业共同繁荣发
展。
我会组织律师参加
“劳动争议疑难问题座谈会”
12
月12日,我会副会长梁智锐率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一行
12人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仲裁院及各片区负责人、部分仲裁员开展“劳动争议疑难问题”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主旨在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水平,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统一裁决标准,加强仲裁员与律师的交流及沟通。会上分别由仲裁院代表和协会代表选择备受关注的主题,如“用人单位提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认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7月)》第29条的适用、08年以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一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作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何确定其赔偿数额”等进行实务研讨和交流。最终双方对相关问题的裁决基本达成一致标准,达到了此次会议召开的目的。
盐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到我会调研
11
月6日,盐城市司法局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李从洋率队一行
9
人到我会开展律师工作学习调研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
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副会长梁智锐,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蔡国民,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以及我会理事张旭东、麦金惠、崔芸庆等热情接待盐城市律师协会一行并进行座谈。
座谈会由朱小平副局长主持。朱小平副局长对盐城市律师协会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单介绍了司法局情况。骆世明执行会长就我会的基本情况及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业务拓展情况、内部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作了介绍。双方还重点就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参政议政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盐城市律师协会一行还在朱小平副局长、陈玉伦秘书长等的陪同下,参观了我市历维永盛、众达2家律师事务所,学习观摩律师事务所的硬件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构成、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深圳市律师协会莅莞交流学习
12
月15日,深圳市律师协会黄思周副会长率队一行13人到我会交流学习。我会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秘书长陈玉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雷宁,理事、实
习人员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健林,理事、纪律委员会副主任麦金惠等热情接待到访一行。座谈会上雷宁主任、吴健林主任分别介绍了纪
律委员会、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双方就实习人员面试
考核、实习人员违纪违规处理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投诉查处制度等议题展开交流与探讨。
【信息集览】三十三则
省律师协会于今年7月开展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报名工作,经过组织报名、审核、竞选演讲和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表决等程序,十届省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产生。我市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杨再文、沃金律师事务所邓云龙、宝威律师事务所李捧玉等3名律师成为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
月1日,我会举办主题为
“
中国公司法的发展动向及其司法应对
”
讲座,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担任主讲人。赵万一教授简单回顾2005年后中国公司法的发展进程,随后讲解目前公司法法律领域争论的若干问题,内容涉及公司法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组织类型的改革、股东权利配置问题等方面。赵教授传授的内容充实而精彩,深受律师欢迎。
11
月1日,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小组在协会理事室召开第
四次全体人员会议,会议研究讨论开展全市律师及实习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等事项。
11
月6日,我会副秘书长卢锦仪参加《东莞经济》杂志社在南城高盛科技大厦三楼聚客会议中心举办的 2015
’
东莞经济年会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11
月7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五十四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合格,该实习人员两次面试考核均不合格,按《东莞市律
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安排两次面试仍未合格的实习人员,以前进行的实习无效,实习时间应重新开始计算。
11
月8日,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一期
“
医疗期常见疑难问题研讨交流活动
”
。活动邀请我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方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恩厚,省、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春宏作为发言嘉宾,由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旗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四清律师作为点评人。他们围绕医疗纠纷案件常见解决途径、受理与启动、举证的
技巧及赔偿范围等方面向在场律师进行详细的介绍,并就医疗纠纷案件相关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处理方式与在座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本次活动受到我市律师广泛好评。
11
月8日,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一期知识产权律师实务讲座,邀请广东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仕
波,全球最大的特卖网商唯品会法务总监邹珺作为主讲嘉宾,他们分别从“网络侵权案件的取证与诉讼”、“ 大数据时代的公司法务管理”展开研讨,并与在场律师进行良好的交流互动,气氛热烈融洽。
11
月10日,市委政策研究室到我会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律师对《中共东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的修改意见。会后,我会将意见报送市委政策研究室。
11
月10日,章程修改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修订章程条款等。
11
月13日,理事、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龙春华列席市司法局矫正科召开的矫正工作委员会会议。
11
月18日,市版权局组织进行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培训,我会理事、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马立云律师应邀为培训人员授课。
11
月19日,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一行5人前往深圳市律师协会交流学习,并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交流。
11
月21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五十五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11
月21日,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姬明镜率队前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座谈。双方就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土地改革的政策及相应的法律制度改革进行探讨。
11
月21日,党委办副主任刘莉玲参加由市社会组织工委组织的“2014年全市社会组织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培训”。
11
月22日,村居法律顾问培训小组举办法律顾问培训沙龙活动。
11
月22-23日,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暨中
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我会理事、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马立云律师作为全国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11
月27日,我会工会法律服务团副团长蒋四清应省总工会邀请,前往高埗镇政府就裕元鞋厂员工要求年休假工资一事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11
月29日,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
“
香港公司名称投诉及假冒诉讼
”
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香港简家骢律师行合伙人、香港大学法律学士、香港律师张德强主讲,其渊博的知识和精彩的发言获得了全场律师的好评和阵阵掌声。
12
月1-2日,党委办主任卢锦仪、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赵瑾参加市社会组织工委组织的在深圳市委党校举办的社会组织 “五星、六型”党组织学习交流会。
12
月4日,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率队,组织权益保障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一行6人赴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座谈交流。
12
月4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五十六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12
月9-10日,秘书处纪律部副部长詹杰能参加省司法厅在广州举办的律师管理干部培训班。
12
月11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五十七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12
月19日,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文化建设委员会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2014年首届访谈类律师“分享”主题交流活动。本次茶话会以
“
分享
”
——说出你的故事、展示你的才艺为主题,特设律师才艺展示环节,包括古筝弹奏、歌曲戏曲演唱、舞蹈等多种演艺形式,充分展示东莞律师多才多艺的风采。我会2014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副会长周广荣、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等出席了活动。
12
月19日,纪律委员会在协会理事室召开会议,评审6宗投诉案件。
12
月24日,党委组织38名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参加由市社会组织工委举办的东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市委党校培训班,为期一天。
12
月25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五十八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12
月26日,理事钱志秋律师参加市社科联在东莞社科大楼六楼召开的市社科界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12
月26日,副秘书长卢锦仪参加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楼多功能厅举办的2014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之社会组织税法知识培训班。
12
月29日,应市第一人民法院邀请,我会派出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蒋四清、委员邓云龙参加
“
广东国安律师事务所葛永喜律师在代理张善君等六人诉被告东莞裕元鞋业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
信访听证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日前,经广东省律协十届六次常务理
事会议决定,省律师协会对历届表现良好的广东
“
1+1
”
律师授予
“
法律援助贡献奖
”
。我市叶进国、张文醒、周静等三位律师荣获
“
法律援助贡献奖
”
。他们分别奔赴四川峨边、广西龙州、西藏林芝等贫困边远地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真心关爱帮扶贫苦社群,为促进矛盾化解、维护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肯定。
根据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建立广东律师专家库的方案》,省律师协会于去年8月向各市律师协会协印发了《关于建立广东律师专家库的通知》(粤律协[2013]21号),组织开展首批广东律师专家库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评审程序,经律师自愿申报、各市律师协会初审、省律师协会律师专家库审查工作小组审查评价、网上公示,并经省律师协会律师专家库评审委员会审核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产生广东律师专家库第一批名单。我市闻彰律师事务所骆世明律师、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梁智锐律师、闻彰律师事务所吴建武律师和旗峰律师事务所蒋四清律师分别成为刑事法律事务
律师专家库专家、金融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专家、劳动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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