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局、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水乡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滨海湾经济科技金融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有效落实省、市有关部门《“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2018〕437号)要求,参照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名单的通知》粤司办〔2023〕20号),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第二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团由397名律师组成,由东莞市律师协会谭舟杨副会长担任服务团团长,名单详见附件。
全市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律师,特别是服务团律师要高度重视,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努力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我市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各相关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水平。开展工作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径向市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名单
东莞市司法局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年1月26日
(市司法局联系人:吴丽娟,联系电话:22491622;
市律师协会联系人:萧艺,联系电话:2882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