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办“从检察官和法官视角谈律师如何代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讲座

日期:2021-05-20     阅读:8,505次


2021515日上午,我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从检察官和法官视角谈律师如何代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主题,在东莞银城酒店组织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刘景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宋云花担任主讲嘉宾。我会副会长崔芸庆、监事胡新春,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狄敏、副主任李尧宏、龙双志、江永乔、李远桃,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70人参加了现场讲座,线上直播在线学习人数超过1800人次。讲座由狄敏主任主持。

刘景秀检察官围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理念、特殊程序以及未成年人被害案件的办理思路等三个方面,介绍了国家亲权理念、儿童最佳利益原则,以及未成年人作为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人被害的保护原则。并对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代理人到场制度、证据审查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实体及程序,作了详细解释。


(刘景秀检察官)

宋云花法官结合实务和案例,为律师代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了有效的办案思路和最佳辩护角度,指出律师代理案件要将实体与程序相结合,从细微处着手。


(宋云花法官)

本次讲座从检察官和法官的视角分析了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实务问题,有助于帮助我市律师更好地了解公法检部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思路,提高我市律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