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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工作通报
市两级检察机关莅临我会交流工作
日期:2015-04-01 阅读:1,4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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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3月31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广华率案件管理科科长卢满华,副科长黄广权、廖冬晓及第一、二、三区院案件管理科科长张志锋、张晓航、欧煜根等一行8人莅临我会交流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理事崔芸庆、龙春华,副秘书长刘丽芳,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骆世明、副主任曾捷,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玲等参加了交流座谈。座谈会由朱小平副局长主持。
市律协与会人员向市两级检察院与会人员就案管工作及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在律师查询案件规定的优化及完善,取保候审、批捕、不起诉结果的及时告知,审查批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及建议的方式方法的明确及时效性,起诉书遗漏提交委托手续的律师信息,改善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难,公诉人指控犯罪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职能并重等方面。
两级检察院与会人员也向市司法局、市律协通报了律师执业中的一些不规范情况。如律师在一宗案件中带领多名实习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前往阅卷等。另外,对部分大要案或者卷宗材料较多的案件,检察院与会人员提议适当配合公诉机关合理协调阅卷时间,将律师阅卷对公诉人的案件承办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还提出阅卷及查询过程中部分律师情绪过于激动,建议律师与检察院案管人员要互谅互让,互相尊重等。
检察院还就同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能否担任同一宗刑事案件不同被告人的辩护人与市律协参会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双方同意各自研究后再行沟通,统一认识,规范执业。
在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大背景下,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定期会商沟通机制,由市律协秘书处与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确定合适的时间间隔定期沟通交流,解决检察机关工作及律师执业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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