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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 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10-17     阅读:1,629次

各律师事务所:

   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是2016年我省十件民生实事中“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的工作内容之一,具体由广东省司法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号召律师积极响应,踊跃报名参加。

  我市报名时间为20161017日至1031日,请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附件3),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三份)书面提交到东莞市法律援助处(法援3室),并将word电子文档发到dongguanfayuan@163.com

  联系人:尹爱南

  联系电话:22508566

 

 

   东莞市司法局

20161017

关于转发《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