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转来的《关于推荐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机构的通知》(粤国资函〔2016〕1264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请加入法律机构库的律师事务所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将入库申请材料以直接报送或邮寄的形式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国资委综合法规处。
联 系人:刘雅文(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