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5-03-06     阅读:3,734次

各司法分局: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开展以来,在当地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司法分局、村(居、社区)、驻村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明显成效。各司法分局按照市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协调好村(社区)与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关系,并做好技术指导与跟踪问效,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多数司法分局发挥了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半年工作评价
按照省厅《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要求,每半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市局依此制定了《东莞市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评价表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半年检查评估结果低于60分的,市局将责令律师事务所更换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两次检查评估均低于60分的,不再推荐该律师事务所与村(社区)续签法律顾问协议。各司法分局根据要求会同村(社区)做好评分工作,于3月25日前通过OA报市局基层科备案(一名法律顾问一张评价表,电子版即可)。
2、法律顾问领取工作补贴的说明
检查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司法分局协调镇(街道)财政分局确定工作补贴领取事宜,之后由司法分局通知村(社区)法律顾问完成相关程序后领取工作补贴。
    附件: 东莞市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评价表
 
 
 
         司法局基层科
          2015年3月5
 

关于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