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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助困难会员申请互助基金或行业扶持基金的通知

日期:2020-07-03     阅读:8,380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东莞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活动工作方案》有关精神,根据《东莞市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东莞市律师协会行业扶持基金方案》相关规定,结合优化会员服务工作实际,我会拟开展为困难会员“送温暖”活动,根据需要帮助符合条件的申请互助基金或行业扶持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详阅《东莞市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附件2)第七条、第八条及《东莞市律师协会行业扶持基金方案》(附件3)第二点等相关规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帮助困难会员申请互助基金或行业扶持基金工作作为关心和爱护会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本着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将本所生活困难、急需帮助的困难会员情况核实、上报。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对照《东莞市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东莞市律师协会行业扶持基金方案》的相关标准进行申报。律师事务所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后,连同《东莞市律师协会困难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请于7月10日前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秘书处指定邮箱1213119376@qq.com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


附件:1.东莞市律师协会困难会员情况登记表

      2.东莞市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3.东莞市律师协会行业扶持基金方案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