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15-07-23     阅读:1,039次

2015 7 21 ,市律师协会与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在协会理事室召开战略合作座谈会。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叶 港、秘书长助理刘玲,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院长王涛,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书记杨晓生,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马栩生,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邓丹云,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社清、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刘敏等参加了座谈。
陈锡康会长向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一行 表示欢迎,向来宾们介绍了我会的总体情况以及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设想。希望双方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长效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
座谈会上,陈锡康会长与王涛院长分别代表东莞市律师协会、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签订《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与东莞市律师协会战略合作协议》,致力于培养更多符合社会需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律师精英,提升东莞律师业的整体竞争力。
王涛院长表示,律师协会与法律学院签订协议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将进一步深化与东莞律师协会的全方位合作,切实落实协议内容,发挥双方的优势,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优秀律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