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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11-13     阅读:1,994次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根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考学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2018年1月31日,党员可于这段时间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 www.gdycjy.gov.cn)专题页面进行考学;或通过手机扫描考学二维码直接进入手机考学系统进行考学。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党员群体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坚持和完善年老体弱党员上门送学、流动党员网络送学等结对帮学制度,实现党员考学全覆盖。
    三、请各党支部要对每一名党员参加考学的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如实填写《党员考学成绩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市社会组织工委要求请各党支部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把《党员考学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指定邮箱 451170617@qq.com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莫嘉敏,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 451170617@qq.com
    附件:党员考学成绩登记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