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于2016年6月27日下发了《关于市法律援助处驻看守所工作站拟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通知》(东司字〔2016〕36号)。经与市公安局协商,决定变更购买律师法律服务部分事项。现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招标,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与市法律援助处联系。
联系人:尹爱南,22489999-103。
附件:市法律援助处驻看守所工作站购买律师法律服务说明
东莞市司法局
2016年7月19日
关于市法律援助处驻看守所工作站变更购买律师法律服务部分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