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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产权纠纷法律援助专业团队的通知

日期:2018-03-27     阅读:2,752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重要任务分工方案》部署的重要任务,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市法律援助处拟组建产权纠纷法律援助专业团队。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东莞市执业律师,在莞连续执业时间5年以上(截至2018331日);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五)对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二、工作职责

(一)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二)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三)代拟法律文书;

(四)提供法律咨询;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六)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相关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申报,申报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并在《产权纠纷法律援助专业团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以确认审查无误,于201842日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法律援助处(3室)。

法援处联系人:尹爱南,联系电话:22508566E-MALL546887311@qq.com

 

附件:产权纠纷法律援助专业团队报名汇总表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