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重要任务分工方案》部署的重要任务,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市法律援助处拟组建产权纠纷法律援助专业团队。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东莞市执业律师,在莞连续执业时间5年以上(截至2018年3月31日);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五)对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二、工作职责
(一)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二)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三)代拟法律文书;
(四)提供法律咨询;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六)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相关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申报,申报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并在《产权纠纷法律援助专业团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以确认审查无误,于2018年4月2日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法律援助处(3室)。
法援处联系人:尹爱南,联系电话:22508566,E-MALL:546887311@qq.com。
附件:产权纠纷法律援助专业团队报名汇总表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