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4月20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联合举办“东莞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暨专题培训”。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小平,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监事长张旭东、秘书长龙开族等出席会议。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250余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朱小平副局长)
朱小平副局长在会议上传达了省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作动员部署讲话。首先,他重点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他表示,三年时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为律师行业提供发展机遇和空间,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开展这场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属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其次,他根据专项斗争工作应当把握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我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提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要求。对于律师,一是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二是依法维护执业权利,三是依法规范执业行为;对于律师事务所,一要建立报告备案制度,二要建立集体研究制度,三要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于市律师协会,一是要加强监督指导,二是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成立指导组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最后,他提出,希望我市广大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能为国家法治建设,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百姓的获得感作出应有贡献。
(陈锡康会长)
(李爱东副会长)
动员会议由陈锡康会长主持。他在做会议总结时指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律服务工作,是对我市律师的专业素养、职业智慧、政治素质以及团队精神的全方位考验和检阅。希望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能够结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工作部署,引导本所律师准确把握形势,全面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含义,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发挥督导作用,及时分享学习成果和经验,关爱团队同事,争取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实现法律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律师事务所及个人的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崔芸庆)
(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尧宏)
动员部署会后进行了专题培训,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爱东主持。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崔芸庆和副主任李尧宏分别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讲座”和“涉黑案件刑事辩护过程应关注的相关问题”专题培训讲座。崔芸庆主任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期限、目标和主要内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犯罪的认定与处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与处理,以及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的法律、司法解释及指导案例索引和风险防范等内容。李尧宏副主任就涉黑犯罪涉及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法院对涉黑犯罪的证据要求、如何认定涉黑犯罪的四个特征、律师辩护应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和经验分享。两个专题培训加深了参会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工作能力。
李爱东副会长在最后总结时强调,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应高度重视、关注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和律师事务所应发挥的职能作用。并及时向本所律师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和分享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