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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方案

日期:2019-06-05     阅读:2,653次

东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方案

201965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评选委员会、主持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1.评选委员会评委由会领导(正副会长)、秘书处工作人员和有关律师代表担任,必要时可邀请主管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或有关领域专家担任。

2.竞选主持人由会长办公会指定人员担任

3.计时员和计票员由秘书处或监事会安排人员担任

4. 监事会安排至少1名监事竞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二、主任竞选程序

1.确定候选人名单。根据报名情况,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并从委员名单中推选确定各专业委员会2-3名主任候选人参加竞选。

2.竞选演讲。竞选以演讲的方式进行,市律师协会集中时间组织竞选演讲。

3.评选确定主任建议名单。根据演讲情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确定为委员会主任建议名单。

4.审议通过名单。将主任建议名单报理事会审议决定

、竞选演讲要求

(一)演讲次序

1竞选前,首先由分管专业委员会的会领导参与次序抽签,按抽到的顺序对应本人分管的委员会,确定委员会先后顺序。由于每位分管会领导都分管多个专业委员会,所分管的委员会先后顺序由分管会领导自行决定

2每一委员会候选人的先后顺序,由候选人现场抽签确定

(二)演讲时间

1.演讲计时从主持人宣布计时开始后开始

2.每人演讲时间为3分钟,剩下30秒时,以一次短促铃声提醒;演讲时间已用完,以两次短促铃声提醒。

(三)具体要求

1.每位候选人采取站立式并使用普通话演讲

2.演讲开始后,候选人按次序入场,未演讲的候选人不可入场,应在指定区域等候;已演讲的候选人,可在场旁听其他候选人演讲。

3.演讲现场应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

、评选办法

(一)每一委员会候选人演讲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发给每位评委一份选票表

(二)评委投票方式进行评选,个专业委员会所有候选人演讲结束后,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

(三)赞成的在选票中投票栏“√”,反对或弃权不作任何符号;每位评委在每张选票上投赞成票的只能选1人,超过1人选票无效

(四)竞选人的最终得票依据评委所投票数确定候选人出现同票时,须重新投票

(五)竞选得票结果在每个专业委员会演讲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确定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