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有效开展“法援护苗”行动。我处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邀请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未成年人代理人。现就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热心法律援助及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
(三)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满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
(五)上一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六)近三年未有承办案件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评为不合格;
(七)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八)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在停业整顿或行政处罚期内,且未有案件近一年来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评为不合格。
二、报名材料及程序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东莞市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人员汇总表》(附件1);
(二)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打印一份《加入东莞市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告知书》(附件2),须交本所所有报名律师阅读并签名确认,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如仅填报《东莞市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人员汇总表》,但没有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的,视为没有报名。
请各律师事务所统一收集本所律师报名情况,组织填报以上材料后,将《2024年东莞市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人员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我处邮箱(sfjfyc@dg.gov.cn)后 ,再将盖章的纸质汇总表以及《加入2024年东莞市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告知书》签名原件交市法律援助处审查指派室郭慧中(电话:22480212)。报名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东莞市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人员汇总表》
2.《加入2024年东莞市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告知书》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