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建党99周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建功立业,省律师行业党委拟于“七一”建党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在我省律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我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参评2019-2020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市律师行业中的党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二、参评项目
(一)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三)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由各党支部负责推荐。各党支部在推荐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对象时,应按照党龄40年以上(含40年)、党龄30至40年(含30年)、党龄20至30年(含20年)、党龄10至20年(含10年)以及30岁以下青年党员律师等不同年龄段来统筹考虑。根据省律师行业党委要求,各项目,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党员均可参评,但同一支部原则上只能推荐1至2人参评同一表彰项目。
(一)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1.党支部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不得参评本项目。
2.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能够有效落实。
4.工作业绩好。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在湾区建设、社会公益活动、服务民营经济、村居法律顾问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担当有作为、表现突出。
5.群众反映好。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6.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本所律师(或本单位成员)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二)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流动党员和组织关系转入市律师行业党委时间不足1年的党员,不得参评本项目。
2.带头学习提高。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带头争创业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在湾区建设、社会公益活动、服务民营经济、村居法律顾问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担当有作为、表现突出。
4.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党员身份,并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的党务工作者才能参评本项目。
2.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湾区建设、社会公益活动、服务民营经济、村居法律顾问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担当有作为、表现突出。
4.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二)推荐对象需填写相应的表格(见附件2、3、4),按照以下要求撰写事迹材料:1.材料要突出党味、文风朴实、言简意赅、事例典型生动;2.材料内容应体现表彰项目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工作体会等;3.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
(三)请各党支部汇总本支部申报材料,按照撰写要求,对推荐对象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于4月30日前把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逾期未报的,按放弃参加评选办理。
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各党支部2019-2020年度参评项目汇总表
2.2019-2020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3.2019-2020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4.2019-2020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