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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身边好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7-20     阅读:1,124次

各党支部:
根据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开展“身边好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挖掘在社会组织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彰显我市社会组织党员的先锋形象,传递社会组织党建正能量,市社会组织工委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身边好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将分别在“东莞社会组织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和阳光党园网 . 社会组织党建网站开设“先进典型”专栏,广泛宣传,营造“树典型、学先进、做表率”的良好氛围。现把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征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各个行业、领域和岗位上信念坚定、表现优秀、模范带头、全心合意服务群众的社会组织党员。
二、征集程序
1 、以党员个人自荐或党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
2 、镇街社会组织工委或市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审核;
3 、市社会组织工委对各单位上报的典型材料进行遴选。
 
三、征集要求
1 、各单位要紧扣“身边好党员”主题,广泛挖掘在各行业、领域、岗位上涌现出来的信念坚定、表现优秀、模范带头、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社会组织党员,征集他们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精彩语录、风采图片等。
2 、党员的先进典型材料以新闻报道、故事性文体为主,内容要真实具体、形象鲜活、生动感人,避免“假、大、空”式的证言。文字材料请用 Word 格式,字数控制在 1500 字左右;图片材料请用 JPEG 格式,一般不超过 3 张,每张图片 请附简短文字说明。
四、其他要求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党员踊跃推荐或自荐,报送的先进典型材料(附党员个人简介,包括姓名、籍贯、年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所获荣誉等),相关材料于7 27 日前 由各党支部汇总后报送 到市律协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 285009192@qq.com (主题备 注“身边好党员”先进典型材料”)。
人:郭胜钊(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22459905
      真: 22508201
E—MAIL 285009192@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5 7 20

关于开展“身边好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