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日期:2017-05-24     阅读:1,218次

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律师执业监督,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之间的新型关系,东莞市根据中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要求,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结合实际,建立了东莞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是继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后,我市在推进律师队伍良性健康发展、律师工作创新创优的又一重要举措。
我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任召集人,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和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市警察协会、市律师协会为成员。市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指定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对接和具体任务的落实,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承担。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通报律师执业特别是参与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法官、检察官、警察与律师沟通、协调与监督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信息沟通,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