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各位律师:
为做好2023保单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简称“三险”)统保工作,保障全省律师行业从业人员权益,根据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23〕83号)要求,今年我会继续参加全省2023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团体意外险及附加险种、重大疾病保险(下称“三险”)的统一投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保险人范围
二、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注:具体以保险协议为准。
三、投保说明
(一)集中投保
1.投保及缴纳保费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17日。
2.保险期限:2023年7月1日0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24时止,为期一年。
3. 被保险人范围和保费说明
4.根据省律协统保安排,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须在2023年6月17日前一次性集中投保,在2023保单年度内不再新增投保。
(二)季度新增投保(仅限执业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及时在每季度规定时间登录“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填报新领证执业律师投保信息,并缴纳保费。

(三)其它费用缴纳情况说明
1.已参保人员在省内流转的,不再重复缴交保险费。
2.省内未参保地市律师转入参保地市的律师,以及由外省转入我省参保地执业的律师,按本通知要求缴纳保费。
3.参保人员投保后本年度内注销的不予退费。
四、投保流程
2023年度投保工作继续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参保人员认真阅知操作手册(附件1-2),投保流程如下:
步骤一:律师事务所登录报名系统并在对应险种勾选需要参保的人员
1.登录网址: http://2023.gdtb.lsxh.homolo.net。
2.账号名为:律师事务所中文全称。初始密码统一为:guangdong1234。
3.律师事务所在首次登录系统后,需要核查本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并在对应险种上勾选需要参保人员,为参保人申请投保。(注:如发现人员信息与实际不一致,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人员信息维护”栏目单个增加参保人或修改参保人信息,或在“下载模板”栏目下载模板批量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导入)。
步骤二:参保人员登录系统确认投保信息
律师事务所为参保人申请参保后,通知参保人员扫描下方“参保人登录 ‘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专用二维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选择人员类别后登录确认各险种“投保声明”和下载查阅相关保险协议。
参保人如无法登录,应先与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联系确认输入参保信息是否正确。如信息无误,可致电技术人员咨询处理。(联系人:秋工,联系电话:400-052-9602)。

(参保人登录 “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专用二维码)
步骤三:律师事务所再次核查投保信息和上传资料
律师事务所登录“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在对应险种的二级菜单“汇总上报”栏目完成下列操作,提交律协审核:
1.填写保费:
律师事务所在对应险种的“律所应缴保费”输入框填写保费金额,其中由我会会费承担保费的参保人员,在“律所应缴保费”栏目上填“0”,如对保费填写有疑问可查阅本通知“三、投保说明-3. 被保险人范围和保费说明”。
2.上传资料:
律师事务所需在投保系统对应险种的“附件上传”栏目,上传转账凭证、盖章版参保名单扫描文件。具体如下:
(1)律师事务所填写各险种保费后点击“汇总上报”,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参保人PDF格式的名单,并加盖律所公章形成PDF扫描文档后上传(注:上传的名单需有条形码,如上传的名单没有条形码或未盖章,均属无效名单)。
(2)由参保人承担的保费,需转账我会指定账户后,上传转账凭证。
3.注意事项:
(1)如律师事务所“汇总上报”的参保人信息错误,可自行回退,回退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单独取消部分参保人,按“步骤一”重新发起。该批次其他参保人可直接汇总上报给我会,无需参保人重新扫码确认投保声明。
(2)参保人只有经过“步骤二”确定相关投保声明,参保单位才能汇总上报资料。
(3)如点击上传附件或导入不成功,可尝试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导入名单时注意还是excel文件上传。

(投保流程图)
五、非社会律师投保安排
根据省律协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市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法援专职律师投保安排如下:
(一)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需投保重大疾病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的流程:
1.由我会统一设置账号和发起公司律师参保名单批次,公司律师不单独为所在工作单位设置账号。
2.各公司律师根据“本通知投保流程步骤二”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确认投保信息。
(二)法援专职律师
如投保执业责任保险、投保重大疾病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需按照我市社会律师的投保流程处理。
(三)公职律师
如需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的,请致电我会秘书处咨询具体投保方式。
六、执业责任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追加投保事宜
参保人员自愿追加投保。如若追加,需参保单位全部人员投保,且参保单位直接与保险公司对接。(联系人:丰昌雷,电话:13682281522)
(一)执业责任保险

(二)重大疾病保险
追加投保的参保人员按原价110元/人/年购买,追加投保后保额增至人民币20万元。
七、保单查询和出险报案
(一)保单查询
参保人请于2023年7月15日后(季度新增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后)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保单信息:
1.扫描“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专用二维码进行登录。参保人再次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查看所投险种保单号,但无法查询具体保额。
2.“平安好生活APP”在线查询。参保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平安好生活APP”,完成在线注册,实名认证后,查询本人所投保意外险及附加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保单具体信息。
3.参保人联系保险公司,开具执业责任险保险证明。(联系人:丰昌雷,电话13682281522)
(二)出险报案
若发生保险事故,请致电保险公司理赔专员报案。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第一联系人:丰昌雷,电话13682281522。
第二联系人:胡彬彬,电话13751887853。
第三联系人:郑燕秋,电话13724199989。
第四联系人:成小盼,电话18666276151。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需组织和参加由省律协统保的执业责任保险。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险种、重大疾病保险以自愿为原则购买。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由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风险:
1.提供的投保名单不符合参保范围(一经发现,省律协退还保费,原保单责任终止)。
2.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三险”参保名单。
3.因自身原因被省律协退回或被市律协申请退回提交的名单,导致重新提交名单错过报名时间。
4.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保费汇至市律协指定账户。
5.“三险”参保名单盖章扫描文件与“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汇总上报的名单不一致。
(四)各律师事务所汇款时请注明“XX律师所XX险保费”。因汇款问题延误投保,由参保人、参保单位自行承担风险。
(五)市律师协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天安支行
账 号:110060190010014333
(六)保险查询、理赔等事宜详见《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服务协议》,所有保险协议均可登录东莞市律师协会网站查阅:www.dgla.org.cn(查阅路径:首页→协会服务→会员服务→会员福利→体检/保险→保险)。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解答与保险相关问题,如:加保、开具保险证明、理赔等问题)
联系人:丰昌雷,电话:020-38782153,13682281522
电子邮箱:fengchanglei001@pingan.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7楼。
(二)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解答投保系统技术问题)
联系人:秋工,电话:400-052-9602
(三)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赖文伟、刘莉玲,电话:22459905
电子邮箱:xzb@dgla.org.cn
附件:1.(参保人员)广东省律师行业在线投保系统操作手册
2. (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律师行业在线投保系统操作手册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