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现省律师协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集中培训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协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现将我市实习人员参加第一期网络集中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4月20日正式开班上课(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培训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原定2020年第一期集中培训班学员(主要针对2019年已报名,且实习证发证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前的实习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形式
采取“线上直播授课”方式进行,直播使用软件及进班方式另行通知。
四、参训确认
请确认参加的实习人员(参训名单内实习人员)于4月8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图1)填写参训确认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点击“填写完毕”提交。
因故不参加、需要延期培训的实习人员,请于4月8日12:00前与律师学院杜老师电话联系,如未在指定时间内填报个人需求且未明确告知的,则年度计划内其他人员全部培训完之前,不再安排其参加培训。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680元,请参训实习人员于4月15日16:00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指定账号(账户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账号:44058201040001971,开户行:农业银行广州龙洞支行)。转账时需注明地市、姓名及缴纳内容(第一期律师班培训费),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图2)上传转账证明截图,待律师学院工作人员核查后确定为正式学员。
六、其他事项
(一)请实习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培训”,选择后不可更改。
(二)为便于沟通,请参训人员及时实名加入2020年第一期实习人员集中培训QQ群(805411263)。
(三)律师学院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20-86422889,15521010212;传真:020-86423610;电子邮箱:jxjyb86423610@163.com。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按要求参训,并协助做好参训安排。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1213119376@qq.com。
(图1:参训确认二维码) (图2:上传转账证明截图二维码)
附件: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拟培训人员名单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