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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1-03-24     阅读:766次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2021315日市律师行业启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各党支部踊跃开展党史学习,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用书出版座谈会暨专题宣讲动员会的精神,现对我市律师行业党史教育活动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考资料

1.学习书籍: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学习网站: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公众号、学习强国网站/APP

二、活动形式

1.党委统一部署,为全体党员发放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书(详见《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


2.结合本支部实际,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形式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党史等学习教育活动。

3.支部书记上党课,党支部书记给支部全体党员上第一堂党史教育课;党员结合一拖二跟本人联系的群众,讲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4.党员用好用活参考学习书籍、学习网站,开展党史自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其他要求

1.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务必带头学习原文、带头参加研讨、带头做学习笔记、带头写学习心得,精心策划组织学习,带动全体党员主动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2.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请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学习资料,结合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并将相关学习报道、现场照片,及时报党委办邮箱。党委将定期将各党支部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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