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廖东隽一行3人莅临我会交流工作。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沫,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洪辉、委员华宗晟,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洪亮等接待了来访,并与到访一行展开了座谈。
廖东隽就该院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简要介绍了该科的主要职能、案件受理类型、受理流程。希望协会以及全市律师大力支持该项工作。龙开族科长介绍了我市及市第二市区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总体情况等。双方还就律师在市区二检办理申请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等交换意见。
据悉,市第二区检察院于今年5月4日正式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依法对管辖(长安、虎门、厚街、大郎、大岭山、沙田镇)内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案件类型如下: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三、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四、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