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国际商事仲裁全流程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4-11-21     阅读:7,893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我省涉外律师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业务水平,适应国际发展新形势,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省律协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202412上旬在深圳联合举办国际商事仲裁全流程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征集有意向参加培训班的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承办单位:深圳市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港澳台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培训时间

2024126日(星期五)9:00-18:30

三、培训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香格里拉大酒店3楼香格里拉厅1(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聚焦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技能培训,邀请国际仲裁机构代表和具有国际仲裁经验丰富律师讲授争议发生前的策略、参与境外仲裁的程序要点、仲裁裁决作出后的策略等实务内容。(详见附件)

五、参训人员

符合一定条件及具有较为丰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且需提升国际仲裁实务能力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省内执业律师;

4.身体健康,能保障培训学习时间,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培训。

(二)名额分配

全省共150名,其中我会名额为12名。

六、其他安排

(一)参训律师的食宿及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培训结束后由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同时省律协将根据出勤情况为学员开具培训课时证明。

(三)参加培训的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应承担一定量到各地及市律协授课、参与对外推广等工作,尽可能扩大普惠面

(四)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请有意向报名参加国际商事仲裁全流程实务操作培训班的律师于20241122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我会将对照参训条件择优推荐,报省律协审核,最终入选名单以省律协通知为准。

 二维码.png

 秘书处联系人:袁慧欣,联系电话:28826383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介绍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1121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 附件1.课程安排
  • 附件2.师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