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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01     阅读:14,872次

各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考评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部署要求及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含单独设立、联合设立)应参加党建工作考评。其中2022年7月1日(含当日)后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加考评,不评定等级。

二、考评内容

重点考评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围绕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五个类别36项开展考评,按照考评得分评出党建工作示范化、规范化及不达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2022年度)》(附件1)。

三、考评标准

考评分数基础分为100分,附加加分项目30分,减分项目24分。考评结果按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考评得分分为三类:

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评得分≥105分;

党建工作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105分>考评得分≥85分;

党建工作不达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评得分<85分。

四、考评方法及步骤

(一)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查自评(331日完成)

各党组织对照《考评细则(2022年度)》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考评打分表(独设立的党组织填写A表附件2联合党支部填写B表附件3),2023年3月31日前将考评打分表(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dglawyerdb@163.com

(二)律师行业党委考评复核(4月下旬前完成)

结合工作实际,市律师行业党委采取实地考评、书面考评(线上考评)等多种形式,对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对拟评定为党建工作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市律师行业党委将现场考评或实地复核。

(三)考评结果评定(5月31日前完成)

市律师行业党委综合考评情况,确定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评等级,明确考评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考评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反馈。在考评工作中发现考评对象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评不合格。考评结束后,有关考评工作情况及考评结果统计表将上报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将通报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名单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

联系电话: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