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涉外律师服务团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

日期:2020-07-09     阅读:6,770次

近日,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贸促会和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通知,正式成立了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通过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专门团队为全市涉外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市涉外律师服务团由我市45名政治素质较高、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律师组成,三年一届。在接下来三年的任期里,他们将为全市涉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为涉外企业提供网络和数据化法律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参与涉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适时发布涉外企业法律风险白皮书,编辑、发布境外投资法律指引,帮助和引导涉外企业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促进涉外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

成立市涉外律师服务团,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的一项举措;是推动律师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进一步做好我市涉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合力推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的实质需要。

近年来,为推动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积极为律师从事涉外法律服务搭建平台。在市司法局的组织协调下,我会分别与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市国际商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贸促会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探索推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机制,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东莞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下一步,为确保律师服务团有效发挥作用,我会将会同市有关单位加强对律师服务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律师服务团服务涉外企业的能力和意识;加强对律师服务团的统筹和宣传,为律师服务团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加强对律师服务团的监督和指导,在提高企业涉外业务服务质量的同时,促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