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明镜副会长率队到市妇联交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

日期:2020-07-21     阅读:9,279次

2020714日上午,我会副会长姬明镜率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徐芳、秘书长李明,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欧宁馨、副主任吴晶莹,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主任叶小玉等一行6人到东莞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座谈交流。市妇联副主席彭燕、张琦,副主席、办公室主任许敏,维权站站长黄俏弟,权益部聂学聪、罗惠仪、尹嘉玮等热情接待我会到访人员。

座谈会上,彭燕副主席对我会支持市妇联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感谢。姬明镜副会长表示,我市律师尤其是女律师,在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具备专业优势,希望进一步深化与市妇联的合作,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合作机制,共同组建以保护本市妇女儿童为目标和宗旨的服务平台,为东莞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双方结合当前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契机,就进一步推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搭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平台以及目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面临的问题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表示,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模式,积极落实成果转化促进妇女儿童制度发展和完善,构建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