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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6-16     阅读:4,811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组织发动我市律师行业参加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活动内容和参与方式

(一)积极参加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赠活动。根据省律师协会通知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于本周内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所有捐赠款由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募集,于2021618日前统一转账汇缴至我会账户,由我会通过省律师协会代收代转,最终捐款汇缴至广东省慈善总会。我会代收捐款账户为:

 名:东莞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帐 号:4400 1775 1380 5095 7383

(汇款时请备注律师所+扶贫济困日捐款并扫描附件二维码填报捐赠信息,上传转账凭证,以便对账和开具收据。)

(二)积极参与2021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主题,请各律师事务所大力组织开展2021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慈善募捐活动。接收捐款方式如下:

 名:东莞市慈善会

开户行:东莞银行东城支行

帐 号:540000609111111

(汇款时请备注扶贫济困日暨慈善日捐款,相关票据信息请联系东莞市慈善会为以便我会收集有关捐赠情况,请各律师事务同时扫描附件二维码填报捐赠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三)广泛开展其他扶贫济困活动。在今年6月份扶贫济困日期间,倡导全市广大律师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慈善精神,结合疫情防控、主题党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捐赠或爱心助学等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截留、挪用或擅自以扶贫济困捐款的名义搭便车、多筹多收,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

(二)党员律师要带头参加扶贫济困捐款活动,充分发挥带动示范作用。

(三)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或参与上述扶贫济困活动,扫描附件二维码填报捐赠信息,上传相关凭证,以便我会收集有关情况。

秘书处联系人:庾小华,联系电话:23360300,传真:22508201E—MAILxzb@dgla.org.cn

东莞市慈善会联系电话:0769-222259222222262822227699

 

附件:东莞市律师协会2021年扶贫济困活动情况统计二维码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616

 

 

 

附件

 

东莞市律师协会2021年扶贫济困活动情况

统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