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其他

计划生育(通知)

日期:2011-03-14     阅读:716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201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报表(报表的统计起止日期是2010101日至2011320日止)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育龄妇女信息卡》:莞城户口的居民在上半年新婚、再婚的,或在此期间迁入莞城户口的需填报此卡。(若本单位有女同志属于此情况,请到市律协领取《育龄妇女信息卡》填写)

2、《育龄妇女信息变更报告单》:填报本单位(包括集体户和外市嫁入女)莞城户口的已婚育龄妇女上半年发生(含漏报)的生育、收养、怀孕、“四术”、婚姻变动、户口迁移等变动情况。

3、《  年外来暂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报本单位流动人口(指户口在东莞市以外的流动人口,下同)已婚育龄妇女上半年的生育情况。

4、《 年 月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登记册》:填报本单位流动人口上半年在东莞市范围内落实“四术”情况,并在表的“备

 

注”栏中填写妇女已生育的子女数。

5、《 年(半、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表》:填报本单位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6、《计划生育查环查孕登记表》:填报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上半年的查环查孕情况。

请各单位于325日前把上述报表上报市律协。331日前把《东莞市律师事务所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和女律师(包括女辅助人员)2011年第一季度的妇检证明上交市律协。

联系 人: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真:22508201

EMAILliuliling@dglawyer.cn

附件:报表样式

 

 

 

○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