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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的 通知

日期:2020-05-09     阅读:6,038次

各党支部:

按照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化律师行业党建理论研究,提升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化、科学化水平,现就参加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广大党员律师和律师所从业人员。来稿以个人、集体名义均可。

、征文范围

(一)理论文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工作目标、加强党对律师工作全面领导、突出党在律师事业全局把关和方向指引上发挥引领作用等方面的文章。

(二)调研报告。围绕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强化党建工作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优化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培养年轻律师等方面的调研报告。

(三)党建工作法。基于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实践基础上的有关推进党建引领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实现途径,加强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等方面的有效做法。

(四)党建工作总结。近年来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有效对策,对律师行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照性的相关工作总结。

(五)党建心得体会。重点围绕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律师在从事律师行业党建方面的思考或建议,能够对律师行业党建提出规律性认识,对从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相关人员具有较强的启发性。

、征文要求

(一)所提交的征文可以是论文、调研报告、党建工作法、党建工作经验总结或者党建工作心得体会,要求做到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密、数据真实,体现出思想性、时代性、创新性,并与律师行业、律师工作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作者可以参考《征文参考选题》(附件1)撰写文章,也可自行命题。文章无字数限制,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不得抄袭和一稿多投。凡抄袭上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若造成侵权行为的,由文章提供者承担。征文应按照《征文格式要求》(附件2)撰写。

(三)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做好征文活动的研究、撰写、征集、审核和报送工作,对报送的文章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安全关并请于520日前将优秀文章电子版发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dglawyer@163.com),邮件以“XX党支部+党建理论征文”格式报送。

(四)省律师行业党委将邀请省委两新工委、省司法厅政治部等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专家、律师行业资深党务工作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征文进行评选,设置相应奖项,对获奖征文作者和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择优报送至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参加全国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优秀征文将在广东省律师协会网站、广东律师之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刊登,并汇编成册印发全省律师行业学习借鉴。

联系人: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 征文参考选题

      2. 征文格式要求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05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