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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 东莞市台港澳事务局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 东莞市律师协会 关于成立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的通知(东司〔2020〕34号)

日期:2020-07-09     阅读:9,773次

各镇街司法分局、商务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推动律师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满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我市涉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东莞市司法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贸促会和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决定联合组建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为东莞市涉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团由45名律师组成,由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旭东律师担任服务团团长。(名单详见附件1

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的主要职责是:面向东莞市涉外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开展涉外企业网络和数据化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适时发布涉外企业法律风险白皮书,编辑、发布境外投资法律指引等,为涉外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成立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的一项举措,对于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促进涉外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和广大律师,特别是律师团成员要高度重视,积极为涉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市律师协会积极引导和组织律师团做好涉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律师团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律师团服务涉外企业的能力和意识;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律师团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要及时收集涉外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保障律师团开展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搭建相关平台,扩大服务功能,为涉外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法律服务。

市各相关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的问题,不断提高涉外企业法律服务的水平。各镇街在开展涉外企业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此通知。

附件:1. 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名单

2. 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工作办法



东莞市司法局     东莞市台港澳事务局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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