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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 统计表》报送每月数据的通知

日期:2017-11-07     阅读:1,921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711月起,每月10日前填写报送上个月《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的有关数据。

二、报送方式

《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电子和纸质同时报送。

(一)电子报送:填写《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后将WORD版发送至东莞市司法局律管科邮箱:dgsfjlgk@163.comWORD版命名方式统一为:“×××律师事务所××××年××月《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月份指的是填写当月的上个月,如1110日前填写的是10月份的数据,命名的月用的是10月。

(二)纸质报送:填报单位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没有A3打印纸的,可以把表格分为两张A4纸横向打印。

三、有关要求

(一)《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将作为律师事务所随机抽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律师事务所要重视该表的填写,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二)《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相关数据要求连续记载一年,即同一年度的数据保存在同一张表格,同一年度本月报送的数据统计表不清除上一个月的数据。跨年度再换数据统计表。

(三)《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取代原月报表,原月报表无需再报送。

(四)请认真观看附件“填写指导视频”。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司法局律管科联系。

 

附件:1.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

      2.《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填写指导视频

 

 

东莞市司法局     

2017117日    

 

(联系人:刘芳芳,电话:22314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