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及疫情防控要求,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拘留戒毒所分别优化调整了律师办理会见工作有关安排,具体如下:
一、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的会见工作安排调整
(一)从2020年6月15日起,律师通过“粤省事”平台进行网上预约成功后,可按预约日期直接到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办理会见,无需提前致电或等待看守所电话通知。
(二)从2020年6月15日起,律师到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办理会见时无需提供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康证明和申请人健康承诺书,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会见文书(三证)原件;
2.“粤省事”平台提供的粤康码信息打印件;
3.经移动通信运营商核查的律师活动轨迹证明或行程卡打印件。
(三)对一个月内取消预约或逾期未办理会见3次以上的律师,市看守所及市第二看守所均实行限制网上预约功能一个月的举措。
(四)律师在“粤省事”系统预约到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的通道从“一般会见”改成“视频会见”。
(五)市第二看守所从2020年6月15日起,网上预约号每天从现在的90个增加至110个(上午60个、下午50个)。
二、市拘留戒毒所的会见工作温馨提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关押在市拘留戒毒所“隔离过渡区”的,服务厅工作人员将在会见日之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律师(一般在会见日前一天下午16:30后通知),到市拘留戒毒所“隔离过渡区”办理会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一致。
市看守所联系电话:23088126;
市第二看守所联系电话:88983116;
市拘留戒毒所服务厅联系电话:23087911,地址:大朗镇大有园1号(可导航:大有园工业区)。
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会秘书处沟通反映。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