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我会应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东民间〔2012〕2号)文件要求,参加201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秘书处根据《东莞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标准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按照“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共149项的内容认真细致整理、编写评估材料提交市社会评估中心。经评估机构实地评估、社会公示、评估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最终我会获评为东莞市4A级社会组织。本次东莞市共有82家社会组织参评,2家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获评4A级。4A级为本次评估结果的最高等级。12月20日,我会副会长叶乃锋参加东莞市201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总结会议,并获颁东莞市4A级社会组织证书与牌匾。我会将以参与评估工作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协会的能力水平和公信力。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