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组织律师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工作者选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将此通知及时传达到本所律师,让有志于投身立法工作的优秀律师报名参与。
东莞市司法局
2017 年 5 月 27 日
附件: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组织律师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工作者选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