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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律师行业复工时间的通知

日期:2020-01-30     阅读:8,896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律师行业复工时间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建议我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复工时间不早于2924时。

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保障本所律师和员工合法权益。

提倡远程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对确因工作需要提前复工的人员,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尽量避免往返于人员密集场所,外出需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办公区域、电梯、用餐点的消毒防控工作,确保有关区域通风。

复工前后,各律师事务所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认真开展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发现本所人员近期有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与患者有接触史的,应要求其主动自觉隔离并根据情况及时就诊,同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律管科和市律协秘书处。

二、我会秘书处暂定于210日(周一)复工,在复工之前,除个别特殊事项外,暂停办理相关日常业务。

在此期间,我会设有网上及电话值班人员,相关业务问题可通过微信或拨打值班人员电话进行咨询或办理。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党委办:陈朝晖13713438799,孔佩欣15602407172

行政部:袁淑仪13925805212,庾小华 13794939269

会员部:莫瑞仙13553878023,梁艳青15812857052

纪律部:罗思慧13527994420,叶树滨13751311940

业务部:刘雅文13431350883,许姣13712009499

特此通知。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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