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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东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日期:2022-07-21     阅读:16,280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关于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的系列要求,充分调动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优势作用,市普法办拟参照省“八五”普法讲师团的成立模式,采取单位推荐与择优选拔的方式组建我市的“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可以采取先个人自愿报名,后择优推荐的方式。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被推荐者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其中,曾担任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成员,参加过全市各类普法公益活动的,将优先录用为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二、普法讲师团成员职责及其他事宜

“八五”普法期间,讲师团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突出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及成就、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及实践;突出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民法典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等内容。(二)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三)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普法公益活动。(四)参与编写法治宣传读本、资料,参加“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参与普法评估活动等。(五)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活动,承担有关普法课题研究。(六)完成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委托的其它事项。

市普法办将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发放聘书、进行专题培训等,并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法律宣讲等公益活动,推荐表现突出的讲师团成员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等。

三、推荐方式

推荐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宪法与宪法相关法。(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党内法规。其中(二)(三)(四)分理论研究类和法律实务类。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或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并根据拟推荐律师的专业领域或主要业务填报相对应的《推荐人员名单表》,于2022年7月24日前将名单表报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xxb@dgla.org.cn。

秘书处联系人:萧艺,联系电话:28826385,E—MAIL:xxb@dgla.org.cn。


附件:推荐人员名单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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