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名党员律师获聘为市委法律顾问

日期:2018-08-07     阅读:1,856次

近日,根据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经市委同意,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聘任刘恒、薛刚凌、强昌文、陈锡康、叶乃锋等5名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其中陈锡康、叶乃锋两人是执业律师,也是党员律师。目前陈锡康律师担任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乃锋律师担任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次两位党员律师受聘为首届东莞市委法律顾问,不仅是对受聘党员律师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的一种认可,更是对东莞律师行业以政治引领为根本的党建工作的一种肯定,是对东莞律师行业服务地方大局工作和中心工作所付出的努力的一种嘉许。希望全市律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精神和近期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引,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优异的服务工作助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会议的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