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印《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实施方案》(粤律党〔2020〕12号)的要求,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建设,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强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就相关事宜特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对象
各党支部
二、工作目标
(一)党员管理规范化
1. 建立健全“一簿四册”。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和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流动党员花名册、党员参加支部活动考勤册,及时更新党员基本信息。
2. 按时缴纳党费。支部组织党员按月缴纳党费;党费有专人管理,台账健全、记录规范完整、账目清晰准确。
(二)组织生活规范化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按时上好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根据党员律师的特点,深入开展主题式党的组织生活,固定每月的5、15、25日中的某一天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以“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2.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要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3.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年底,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以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为主要程序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阵地建设规范化
1.场所硬件规范化。党员活动室做到“十有”,即:有党组织牌匾,有独立的活动场所,有党建文件资料柜,有党建制度上墙,有党务公开宣传栏,有相关党务工作流程,有入党誓词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资料,有党建资料和书籍,有一套党徽、党旗和党牌,有管理人员和制度。
2.党员亮身份。党员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摆放“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岗”等标识牌;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及重大活动必须佩戴党徽。党员勇于亮出身份,亮出职责,亮出承诺,接受监督,树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照《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附件一)及时自查自纠,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2. 9月1日前完善本支部的“一簿四册”台账、历年党费台账、历次“三会一课”台账、历次组织生活会台账、历次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台账。
3.参照《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方案》(附件二),于8月21日前完善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并将建设完成的党员活动室全景照片发送到党委办公室邮箱。年内会搬迁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的,搬迁前,党员活动室可以不更新,但需要及时将搬迁计划反馈给党委办公室。
4.尚未设置“党员示范岗”或“党员服务岗”的党支部,于8月21日前完成“党员示范岗”或“党员服务岗”的设置与标识牌的摆放。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
2.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方案
3.党员岗设计图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委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