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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杯”书画摄影比赛及展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8-12     阅读:8,111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庆祝祖国七十周年华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与市公证协会、市律师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开展“以国为荣,为国增色为主题的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杯书画摄影比赛及展览系列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以国为荣,为国增色为主题书画摄影比赛及展览活动。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创作的形式讴歌建国70周年来的伟大成就,以反映建国70周年来国家繁荣发展、东莞司法行政发展历程等为主题,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传播东莞司法行政文化,为奋力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新突破、事业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与内容

(一)20198月至95日,广泛征集参赛作品。

(二)2019910日,邀请市书法、绘画、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

(三)2019930日至1030日,在市司法局一楼大堂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

(四)201911月,将获奖作品用于打造党建文化艺术长廊。

三、活动对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市律师协会会员(包括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市司法鉴定协会会员。

、举办单位

(一)举办单位: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书法家协会、东莞市美术家协会、东莞市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市公证协会、市律师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

、作品要求

(一)书法(包括篆刻)

1.作品形式:形式不限,如:中堂,条幅、扇面等。

2.作品内容:字数不限,可一个字、一个词、一首诗、一短文等。

3.作品字体:楷书、行书、草书、隶书、大篆、小篆均可。

4.作品用纸:生宣。

(二)国画

1.作品形式:四尺以下的横幅、条幅、扇面、斗方均可。

2.作品内容:内容不限,人物、山水、花鸟等均可。

3.作品用纸:生宣。

(三)摄影(包括手机摄影)

1.作品形式:需制作成数码相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约2MB500万像素-1200万像素。

2.作品规格:冲印为8R规格25.4×20.3cm),组照每件限4-8幅。

(四)其他要求

1.每件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统一由报送单位贴标签,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性别,作品标题、类别、序号,联系电话、邮编和通讯地址,同时,摄影构思可做适当备注说明(限20-50字)。

2.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有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全部承担。

3.参赛作品原件将不退还。

、奖项设置及展示形式

 此次活动将对获奖作品作者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并进行作品展览。明细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创作活动书法、国画、摄影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作品奖20名。一、二、三等奖发奖杯,优秀奖发证书;邀请市书法、绘画、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

(二)作品的后期运用

1.拟将优秀作品装裱,制作展板,用于打造市司法局机关党建文化艺术长廊

2.视作品效果制作东莞市司法行政法治杯作品集

、作品报送时间

 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踊跃参加书画摄影比赛,并于201992日前参赛作品报送至本会业务办事窗口

秘书处联系人:袁淑仪,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5152409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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