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经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自2018年1月3日起,“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代章)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