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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RCEP经贸合作与跨境电商创新实践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2021-11-29     阅读:16,613次

各有关单位:

RCEP为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带来重要契机。其中关税减免、贸易便利化、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维度贸易政策,将极大促进区域内商品流通和货物贸易。为准确把握当前跨境电商的政策形势,抢抓RCEP协定生效实施的机遇,交流借鉴各地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经验,培育外贸新动能,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决定举办RCEP经贸合作与跨境电商创新实践交流会。交流会由北京国商经合管理咨询中心(国商机构)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RCEP生效实施的机遇与挑战

1.RCEP协定的开放承诺与规则

2.RCEP协定对我国行业的影响与分析

3.RCEP生效实施后的机遇与挑战

(二)RCEP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RCEP国别市场分析及投资机遇

2.RCEP原产地规则及享惠通关实务

3.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利用自贸协定开拓国际市场

(三)RCEP下跨境电商趋势展望及机遇洞察

1. RCEP下的中国跨境电商新变化、新趋势

2.RCEPCPTPP为跨境电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3.RCEP框架下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对策和思考

(四)跨境电商新政及综合生态服务体系构建

1.跨境电商支持政策与跨境综试区新政

2.跨境电商全产业链的优化整合与提升

3.案例分析跨境电商生态链、支撑体系及运营模式

(五)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及数字化转型

1.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及最新实践

2.智慧海关建设与跨境电商通关新模式

3.区块链在跨境支付、清算结算领域的应用分析

(六)RCEP下跨境物流新发展与海外仓建设

1.RCEP下跨境电商海外仓主要模式及趋势

2.跨境电商物流模式与供应链打造

3.跨境结算与外汇核销的探索及案例分析

(七)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创新发展

1.国家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政策解读

2.离岸贸易与离岸金融业务运营解析

3.离岸贸易政策与跨境融资平台完善

(八)实地调研与现场教学

二、邀请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各开发园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商园区、软件园、物流园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单位人员;有关商协会及研究机构人员;有关外经贸企业、相关金融机构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线下培训时间:20211221-24日(21日全天报到)

线下培训地点:深圳市

线上培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1222-23日同步进行。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线下培训费3800/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考察、会务等),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务组协助统一安排。线上培训费2600/人。线上培训费9800/单位。(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21H76

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详告具体事宜。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韩振斌   

电话:010-62596939(传真)  

五、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受理人:王雨剑

监督投诉电话:010-69759898-6933, 18911010005

网址:https://www.china-aibo.cn 

附件:RCEP经贸合作与跨境电商创新实践交流会报名回执表


商务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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