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省司法厅有关考核工作的要求,东莞市司法局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审查情况,对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263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检查考核。现将截至6月12日拟评定考核等次的第四批3家律师事务所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2日至6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69-22491622。
附件: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第四批)
东莞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