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近日省律师协会发来通知,为了避免部分实习人员实习期满仍未取得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情况,要求各市统计今年未报名参加集中培训但又需要在今年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的信息和数量,以便根据统计情况再作安排。下一步具体如何安排,省律师协会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统计已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办理了实习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未安排参加今年集中培训的人员名单,按实习证日期顺序排列填报《2017年申请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报名表》,于7月3日前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已安排在第二期培训班(拟于10月11日开班)的实习人员请勿重复报名。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313458656@qq.com。
附件:2017年申请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