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征求<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的通知》(粤律协〔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律师认真研读,对《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于2017年11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其中,调查问卷可通过以下3种方法完成:
1.可通过文件的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jq/18093677.aspx)进行填写;
2.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
3.可通过文件提供的附件1填写。
建议采用方法1或方法2完成调查问卷。如通过方法3完成的,也请于11月19日前以电子版或纸质版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