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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八届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提案和意见建议的通知

日期:2025-03-13     阅读:8,106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代表:

第八届东莞市律师协会第次律师代表大会即将于2025322日召开。为有效体现民主和自治,根据《东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东莞市律师代表提案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征集本次律师代表大会提案和意见建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和意见建议的基本要求

在东莞市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或闭会期间,律师代表可结合实际对东莞律师工作提出各方面意见、建议,也可按程序提出提案

根据《东莞市律师代表提案办法》有关规定,律师代表在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提出的提案,经相应审查和审议程序,可列入律师代表大会议程。律师代表提交的提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1名代表领衔、9名及以上的代表附议,可以提出提案。

二)提案应当围绕上级有关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心和大局、法治东莞建设、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律师业务和管理工作和市律师协会的建设,以及全市律师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等内容。

三)提案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写明案由、理由,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建议。

四)提案须使用统一格式的提案表(见附件),做到书写规范、一事一案。

二、提案和意见建议的提交时间、方式

自即日起至第八届东莞市律师协会第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前,可以提交提案。

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或本次律师代表大会表决前,律师代表可将意见建议和提案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本会秘书处指定邮箱:hyb@dgla.org.cn也可于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直接向会务组提交纸质文本

秘书处联系人:罗洁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hyb@dgla.org.cn

 

附件:东莞市律师代表提案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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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东莞市律师代表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