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司发通〔2017〕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认真学习《通知》内容,积极传播正能量,推动形成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良好氛围。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