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省律协《关于建立广东律师专家库的通知》(粤律协〔2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申报,并请于9月3日前将申报律师的《广东律师专家库申报表(个人申报)》以及10宗以上(最近一年内办理过3宗以上)本人代理的同一专业领域的法律事务(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报送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 系 人:赖文彬(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68583573@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3年8月19日